滨州市2015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方案
2015-06-05 11:27: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532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和省市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六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5—21日)为“应急演练周”,现就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为主要内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通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以达到检验应急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培训员工和教育公众的目的。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5日至21日

三、活动内容

“应急演练周”活动根据“统一部署、分级开展、共造声势” 的原则进行,演练活动主要分为四个层面:市城区应急演练、市直各部门应急演练、县(区)应急演练、企业应急演练。

(一)市城区演练活动。1、组织开展金属高温液体运输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州经济开发区共同主办,山东滨州银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办。2、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城区共同主办,滨化集团承办。3、组织开展大型商场消防逃生演练,由市公安局主办。

届时,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将现场观摩演练活动。

(二)市直各部门演练。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重点演练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预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应急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逃生演练,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应急演练,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校园消防逃生应急演练,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演练,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海洋渔业领域应急演练,海事部门要组织开展水上交通领域应急演练,市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市政领域应急演练,质监、油区、经信、水利、服务业发展、旅游等部门也要依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

(三)各县(区)演练。各县(区)安委会,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开展本级政府层面的应急演练,并着重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输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电力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旅游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四)企业演练。中央、省驻滨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作用,结合本单位特点,加强政企联动,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类企业要按照年初制定的演练计划,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和专项应急演练。特别是一些具有“两重点、一重大”的高危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内必须要组织实施针对性强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和现场应急处置演练。安监部门要将各层面应急演练情况列入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监督检查企业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完善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 认真组织好演练工作。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在企业、校园、社区、农村、家庭等场所,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功能,优化预案编制,严格管理制度,推进实战化演练,真正把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及早动手,科学计划,做好“应急演练周”的相关工作。

(二)科学组织,加强配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认真抓好应急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安全、有效地组织好各类应急演练活动。要以“应急演练周”活动为契机,统筹安排好全年的应急演练,做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推动全年应急演练工作开展。实现车间、岗位演练经常化,企业演练常态化,切实提高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周期间,各单位要强化联系沟通,积极邀请相关部门观摩演练,相互配合,给予演练单位大力支持,为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演练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演练信息主要包括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照片、视频资料、演练总结、演练评估表及评估会议纪要等内容。

各企业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表》(附件2)、《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与实施过程评估表》(附件3),并作为应急演练资料一并存档。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市直企业于6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演练计划表》(附件1)和“应急演练周”活动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表》(附件2,只限于本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与实施过程评估表》(附件3,只限于本单位组织的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统计表》(附件4)连同“应急演练周”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应急演练周”期间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企业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应急演练周”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高产

联系电话:3656025;邮箱:bzyjjyzx@163.com。

点击附件查看:

1、《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演练计划表》

2、《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表》

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与实施过程评估表》

4、《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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