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等事项审批
2017-11-28 12:21: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542
项目编号3716000103201
项目名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的审批
设定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7月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第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2、《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3年省政府令第264号)“设立印刷企业及其兼营或者变更审批”下放至设区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大厅市文广新局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3374833
办理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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