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3716000103201 | | 项目名称 | 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的审批 | | 设定依据 | 1、《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7月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第十一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2、《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3年省政府令第264号)“设立印刷企业及其兼营或者变更审批”下放至设区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 |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无 | | 办理材料 | 无 | | 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大厅市文广新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543-3374833 | | 办理流程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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