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承印出版单位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备案
2017-11-22 12:18:00 来源: 作者: 【 】 浏览:564
项目编号3716001903203
项目名称印刷企业承印出版单位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备案
设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国务院令第315号令)第十七条:“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企业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印刷委托书还必须事先报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委托书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关于委托管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新闻出版局鲁新出发字[2004]2号)委托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申请条件出版物印刷企业申办人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大厅市文广新局窗口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3374833
办理流程见附件


】【打印 繁体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顶部 反馈 微信二维码 新浪微博 底部

扫描微信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