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3716001903206 | | 项目名称 | 印刷企业年检 | | 设定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2001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第十二条对印刷企业经营者的年度核验,除适用本规定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印刷企业经营者无违反印刷管理规定的记录。《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10月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要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印刷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 | 办理时限 | 无 | | 承诺时限 | 无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申请条件 | 拥有印刷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 | 办理材料 | 无 | | 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大厅市文广新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543-3374833 | | 办理流程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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